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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上班迟到,途中发生交通事故能否认定为工伤
来源: | 作者:韩剑锋 | 发布时间: 2015-10-27 | 378 次浏览 | 分享到:

根据我国《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六)项规定:“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工伤。从本条规定可以看出,只要是在上下班途中,非本人主要责任引起的事故或者伤害都属于认定工伤的范畴内。从立法目的看,即使员工上班迟到,但其受伤仍在上班的途中,因此,其仍应该属于《工伤保险条例》所规定的上班途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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