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9-88700220

runhai@runhailawyer.com

“交钥匙”能否认定为商品房买卖中的交付?
来源: | 作者:鹿伟 | 发布时间: 2018-03-09 | 1399 次浏览 | 分享到:

商品房买卖中,开发商的交房义务不仅仅局限于交钥匙,还需出示相应的证明文件,并签署房屋交接单等。合同中分别约定了逾期交房与逾期办证的违约责任,但同时又约定开发商承担了逾期交房的责任之后,逾期办证的违约责任就不予承担的,应按照不利于条款制订人的解释规则,作出不利于开发商的解释,开发商仍应按照合同约定承担逾期交房、逾期办证的多项违约之责。


专业的律师团队  完善的规章制度  专业的服务流程,坚持严谨的工作作风  
INEWS information
新闻资讯
Legal notices

       本网站上的信息均仅供一般性参考,不应被视为本所就某一特定事项给出任何法律或者专业意见且不应被无条件的信赖。包括但不限于本所客户及其他网站访问者不应将本网站上的任何信息作为其实施任何法律行为的依据。本所不承担使用本网站或基于对网站信息的信赖而产生的任何损失。任何人如需取得准确专业的意见,应联系本所专业律师。

本网站相关文章及内容欢迎转载,但转载需注明出处。如果您发现有您未署名的作品,请立即和我们联系,我们会在第一时间加上您的署名或做相关处理。

本网站有部分内容来自互联网,如无意中侵犯了哪位主体的知识产权,请来电或函告,本网站将在规定时间内给予删除等相关处理。

快速链接
quicklinks
法律声明
ABOUT us

       陕西润海律师事务所是经司法局批准设立的一家合伙制律师事务所,由获得西安市优秀律师称号的李宏武律师、杨理论律师等人领衔创办。本所以“提供解决方案,防控法律风险”为宗旨,以“法治思维、工匠精神”为方式,以“专业、理性、卓越、远见”为目标,致力于为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商事法律服务。

关于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