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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犯名誉权该如何执行
来源: | 作者:杨远 | 发布时间: 2017-03-01 | 661 次浏览 | 分享到:

侵权人拒不执行生效判决,不为对方恢复名誉,消除影响的,人民法院可以采取公告、登报等方式,将判决主要内容及有关情况公布于众,费用由被执行人负担,并可依照《民事诉讼法》第111条第1款第(六)项的规定处理,即追究妨碍执行的责任。

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单位,可以对其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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