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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寿保险合同签订时保险公司组织体检能不能免除保单持有人如实告知的义务?
来源: | 作者:管理员 | 发布时间: 2017-04-05 | 651 次浏览 | 分享到:

《保险法》中规定了保单持有人负有按照保险公司的询问如实告知健康和财产情况的法定义务,同时很多保险公司在投保时要求客户在其自有的体检中心或者其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那么对于客户原本患有某种疾病但因为保险公司的体检过程中没有显示,从而客户在填写投保单时没有如实告知其患病和治疗情况。

 这时对于客户来讲,可能会朴素得认为:既然已经配合保险公司进行了体检,那么没有查出来疾病的责任就应该由保险公司承担,保险公司没有查出来,所以在投保时的健康状况告知中客户不填写勾画也没有关系,如果保险公司体检出了问题,客户再告知就可以了。

其实不然,如实告知义务是《保险法》规定保单持有人履行的法定义务,该义务的履行以保险公司主动询问为前提,保险公司组织体检不能成为其免责条件。保险公司的体检在法律上的解读是保险公司为防范自身承保风险的一种防控措施而已。

不过如果客户在体检过程中告知了医生其既往病史,医生没有将情况反映在体检报告中的话,则情况就又不一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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