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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院:网上散布不实信息、恶意诽谤法院院长构成妨害民事诉讼
来源: | 作者:管理员 | 发布时间: 2019-09-13 | 192 次浏览 | 分享到:

9月6日,浙江省丽水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审理上诉人江慧珍等人与被上诉人胡宗玲等人返还原物纠纷等五案过程中,查明案外人吴慧琴在网上发布文章,散布不实信息,恶意诽谤该纠纷案一审法院院长存在收受对方当事人巨额贿赂等问题,意图通过网络舆论向二审法院施加压力,扰乱民事诉讼秩序,妨害审判活动,其行为构成妨害民事诉讼;江慧珍故意提供不实信息给吴慧琴在网上散布,亦构成妨害民事诉讼,故依法决定对吴慧琴、江慧珍司法拘留十五日,并罚款十万元

吴慧琴、江慧珍不服,先后向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后吴慧琴在法定申请期限内自愿撤回复议申请,并对其在网上散布不实信息、妨害民事诉讼的行为表示知错、认错、愿意接受处罚。日前,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经依法审查,决定驳回江慧珍的复议申请,维持原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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